2)第四十四章 惊人的利润_武装明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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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参市场。不过方云已经决定开辟南方市场,回去之后就会派人常驻南直隶这边,毕竟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,不可能每个月都来一趟南方。

  而那时,方云自然就什么都会知道。李氏商行是粮商行业的巨头,李天耀又是有希望接任下一任李家家主的人,目光应该不可能会这么短浅,为了一个芝麻,就放弃一整只大西瓜。

  “当然,我们李家做生意最讲究诚信了,不过方公子能不能让我先看一下货呢,这样我才好定价。”

  李天耀心中暗道这个方云果然不好对付,一句话就把问题全抛到自己这里,本来他还真的心存在这人参上大捞一笔的想法,毕竟他是一个生意人,做生意不都是追求利润吗,商人逐利可不是随便说的。

  不过方云这么一说,李天耀反而决定不贪图这点小便宜,反正人参的市场非常好,不管怎么样他都能赚不少,而且他更看重和方云的合作。

  如果没有方云供货,自己顶多就是做一锤子买卖,如果能够和方云合作,他就能够长期掌控人参市场,这不仅能够为他带来大量的利益,而且还能拓展更宽的人脉。

  人参和一般的商业买卖不同,一支上了年份的人参,关键时候,很可能能有就会一条人命,如果用人参来结交权贵,那绝对是事半功倍。

  “没问题,来人,把东西都拿上来给李东主看看。”方云生吩咐道。

  方云这次带来了两支五百年分的野山参,十支一百年的野山参,两张虎皮,两张貂皮,貂皮都是纯白色,还有几张方云也说上来是什么动物的皮毛,不过肯定是珍稀动物。

  也幸亏是在大明,要是放在现代社会,敢光明正大贩卖虎皮和貂皮,要不了几天就要被抓去蹲大牢。

  李天耀抓起一支五百年的人参,贪婪的吸着人参的气息,直觉一股精神气直冲脑门,让他魂飞天外,于是口中不停的叫好道:“好,好东西啊!当真是宝贝啊!”

  这些可都是最正宗的辽东野山参啊,也只有方云这个从山东过来的人能够拿的出来,五百年的人参,不管在哪家药铺,都能成为镇店之宝。

  十二支人参,李天耀足足看了半个时辰,中间不断地拿起又放下,闻了又闻,嗅了又嗅,知道最后才依依不舍的把目光转向了那些皮货。

  不过当看到两张纯白色的貂皮时,李天耀眼前一亮,貂皮非常受女人的欢迎。不管是贵妇人,富家千金,还是秦淮河上的江南名妓,都非常喜欢身披貂皮制作的大衣,特别是这两张貂皮还是纯白色的。

  单是这两张貂皮,每张卖出一千两李天耀都觉得不足为奇。

  “方公子,这些百年的人参,每支三百两;五百年的人参,每支三千两;那两张貂皮,每张八百两,其他的皮货每件一百两,这个价格不知道方公子满不满意。”

  看完了货之后,李天耀不在犹豫,立刻报出自己的价格。

  方云没有第一时间回答他,而是先在心中默算自己能赚多少,没想到人参这么值钱,刚刚李天耀报价的时候,方云差点跳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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