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五十八章 今天是个好日子_龙族之重生源稚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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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金热的冲击,几乎所有的企业停止了营业,海员把船只抛弃在了圣弗朗西斯科湾,士兵离开了营房,仆人离开了主人,涌向金矿发源地,农民典押田宅,拓荒者开垦荒地,工人扔下工具,公务员离开写字台,甚至连传教士也离开了布道所。

  混血种也是如此,大家本来都在世界各地各过各的日子,一个龙王苏醒的消息将混血种们平静的生活炸开了巨大的波澜,所有人都向着“金矿”赶来。

  这是大潮,其中不乏跟风随波逐流之人,他们或许能在龙族的遗产中分得一杯羹,但他们所能得到的,远远不如开荒者得到的多,大多是别人吃剩下的东西。

  不过这依然能让不少人都混个温饱罢了。

  只可惜,他们似乎都忘记了一件事情,龙王苏醒可不代表着龙王会等着混血种们找上门来,就算是有人找到了龙王,然后呢?

  如果那些人识相且是个幸运儿,那说不定还有机会离开,可如果真的对龙王动手,楚子航不认为这些穿的花里胡哨,头上戴着帽子圆边帽的旅游团能对抗龙王的威势。

  之前楚子航有幸在工业园见过初代种级别的较量,那强大的压制力让楚子航这种超a级的混血种都寸步难行,更别提这些鱼龙混杂,不成气候的混血种。

  “嘿,这位帅气的小哥,你也是过来屠龙的吗?”一旁有人和楚子航打招呼,楚子航看了那人一眼,点头表示礼貌,并没有过多地理睬他的搭话。

  这人穿的长袖衫,外面罩着一堆口袋的绿色马甲,下身是宽松的牛仔裤,蹬着一双旅游鞋,带着一顶纽约洋基队的棒球帽,还在长袖衫的背后写了几个“不到长城非好汉”的大字。

  把这样的字挂在身上,真的让人感觉非常羞耻,也许在外国人看来,中国人把英文字母写在身上也会显得很神经病吧。

  “你们是过来屠龙的?”路明非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转过头,他仔细地打量一下,挠挠头,“好像不记得在学院里看到你们。”

  “我们是来北美的混血种,一般都是散人,有的时候会做猎人的生意,最近的消息传播的可厉害了,除了那些在中非或者热带雨林里信息不同的混血种,大家都赶着飞到这里见证龙王的死亡。”

  “拜托,你以为龙王是一只蚂蚁,一脚就能被你踩死的那种,何德何能要赶来这里屠龙,你以为屠龙是参加世博会,只要门票排队就好了?”芬格尔瞪大了眼睛。

  “哎呀,当然不是的,我们这些人,别说龙王了,就是次代种和三代种都打不过,我们只是想着这件事情这么有影响力,能来这里亲眼目睹一下,也算是了却了一种遗憾。”那人笑了笑。

  “屠龙是很私密的事情,不是在光天化日的都市里打架的那种。”楚子航冷冷道。

  一般龙王都生活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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